宣威市西泽乡三七一处大沙坝资产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9 07:48:53 来源:宣威市西泽乡人民政府 作者:宣威市西泽乡人民政府 阅读:(12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确保闲置国有资产得到合理利用、保值增值,宣威市西泽乡人民政府拟将位于西泽乡集镇区三七一处大沙坝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确定承租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实行公开竞价,同等条件下,租金高者中标。 二、招租标的物:宣威市西泽乡集镇区三七一处大沙坝资产。 三、招租标的物用途:用于“西泽乡乡村振兴农旅融合项目”建设。 宣威市西泽乡三七一处大沙坝资产(面积约8398.7平方米),该资产属于国有资产,该标的物位于宣威市西泽乡集镇核心区,交通方便,通水通电。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5日。 (二)现勘时间:不集中组织现勘,公示期内自行前往。 (六)联系方式:李如荣(电话:15887457699) (一)承租人应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及良好信誉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报名参加竞租应现场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协议生效后8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5年租金(含增值税)、租金根据协议而定。 (四)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台风、战争等)而造成租赁财产的部分或全部损坏或丢失,或因法律法规修改、上级政府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或中止履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国家战略储备任务落实或国家重大建设需要收回租赁资产,乙方须无条件将租赁资产退还甲方,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租赁期间,乙方对招租标的物的经营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依法纳税、规划建设等直接管理责任,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租赁期间内发生的一切水、电费及维护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如因经营需要,需改动或新建建筑物等设施应提前向甲方报告,由甲方报出租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三七一处)征得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的增设项目,乙方可自己进行建设。乙方应自行承担建设、改造成本,并对建设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次招租的详细规则及未尽事宜欢迎垂询。
宣威市西泽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