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相关
>
农业标准
>
农药标准

农产品质量安全小知识

发布时间:2023-11-09 10:04:03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审批处   作者:   阅读:(897)  

农产品质量安全小知识      



1.氯氟氰菊酯残留限量

氯氟氰菊酯是一种广谱、高效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被广泛用于农林业和卫生害虫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氯氟氰菊酯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在丝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2.丙环唑残留限量

丙环唑是一种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叶面杀菌剂,通过木质部向顶传导,具有广泛活性的内吸叶面杀菌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丙环唑在香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

3. 毒死蜱残留限量

毒死蜱别名氯吡硫磷、氯蜱硫磷,白色结晶,具有轻微的硫醇味,非内吸性广谱杀虫、杀螨剂,在土地中挥发性较高。毒死蜱属中等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毒死蜱在辣椒、茴香、韭菜、大白菜、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4. 氧乐果残留限量

氧乐果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为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有大蒜样特殊臭味,碱性条件下易分解,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氧乐果在大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5. 啶虫脒残留限量

啶虫脒属于内吸性杀虫剂,具有层间传导活性和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半翅目(特别是蚜虫)、缨翅目和鳞翅目害虫,叶面或土壤处理,适用作物广泛,特别适用于蔬菜、果树和茶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啶虫脒在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6. 丙溴磷残留限量

丙溴磷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的非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有传导作用,具有杀卵活性,用于棉花、玉米、甜菜、大豆、马铃薯、蔬菜、烟草等作物,防治害虫(特别是鳞翅目害虫)和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丙溴磷在沃柑、橙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7. 蛋鸡产蛋期禁用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鸡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期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

8. 禁用氯霉素

氯霉素属于酰胺醇类抗生素,主要抗菌谱包括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绿色链球菌、淋球菌、脑膜炎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布氏杆菌、败血出血巴斯德杆菌、白喉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和一些厌氧菌。氯霉素对骨髓造血机能有抑制作用,引起人的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和溶血性贫血,对人产生致死效应。

2019年12月27日,农业农村部修订了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明确规定禁止氯霉素及其盐、酯在所有食品动物中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氯霉素在所有动物源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9. 禁用地西泮

地西泮属于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临床上用于抗焦虑、镇静催眠、抗惊厥、抗癫痫及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因而地西泮属于非法添加物。此外,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明确地西泮药物允许作食用动物的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